宫颈疾病诊疗中心申请_宫颈疾病诊疗中心发展规划
1.你好,新邻居!市妇幼保健院正式搬迁,新区医疗格局逐步成型
2.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点任务
3.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文件内容
跨越数个世纪的疫苗发展历程
早期疫苗发展始于18世纪早期利用给人接种牛痘开展人体免疫试验,期间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目前全球疫苗能够预防疾病20余种,白喉、百日咳、破伤风、麻疹、脊髓灰质炎、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21世纪的医学模式将从治疗疾病转向预防疾病为主,疫苗行业会迎来更加长足的发展。
美国疫苗专利申请数量全球第一
疫苗研发具有资金投入大、时间周期长、失败风险高的特征,因此技术专利的积累能够侧面反映当前的竞争力情况。从全球疫苗相关专利分布看,美国、中国和欧洲地区的专利申请数量最多,其中美国以41.79%的占比排名第一,中国和欧洲专利局疫苗相关专利占别为22.80%和11.25%。
注:专利数据通过智慧芽平台搜索“疫苗”、“免疫疫苗”、“DNA疫苗”等关键词获得,数据截止2022年3月22日。
默沙东HPV疫苗成为畅销单品
目前疫苗的作用仍以预防疾病为主,因此全球疾病预防受众最多的疫苗通常会有更大的需求。从2021年全球主要疫苗产品销售收入看,2021年全球主要疫苗产品中,默沙东的HPV疫苗,辉瑞的Prevnar系列肺炎疫苗以及赛诺菲的流感疫苗均业绩不俗,分别达成56.73亿美元、52.72亿美元以及31.11亿美元的收入。
注:英镑和欧元按照2021年平均汇率折算,1欧元=1.1837美元,1英镑=1.3764美元。
儿童疫苗市场份额较高
近年来,流感疫苗、宫颈癌疫苗、肺炎疫苗等领域发展迅速,全球成人疫苗市场规模不断增长,前瞻预估2021年的全球成人疫苗市场份额约为40%。儿童疫苗主要品种有肺炎疫苗、联合疫苗、水痘疫苗、肝炎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其中肺炎疫苗占据主要市场份额,2021年的全球儿童疫苗市场份额约60%。
全球市场规模突破600亿美元
随着全球对疫苗接种日益增加的需求、及国际机构的支持以及研发新疫苗所推动,全球市场对疫苗的需求大大增加。按销售收入计,全球疫苗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429亿美元增加至2020年的573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5%,初步估算,2021年达602亿美元。
——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疫苗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你好,新邻居!市妇幼保健院正式搬迁,新区医疗格局逐步成型
支持。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宁夏区委会戴秀英接受中国妇女报记者访时表示,我国宫颈癌主要集中在农村,贫困地区宫颈癌发病率明显高于全国水平。她建议,将接种HPV纳入医保,推进HPV疫苗尽快惠及贫困地区妇女预防宫颈癌。 宫颈癌是目前唯一病因明确的肿瘤,有成熟的早期筛查方法和预防疫苗,且90%以上的患者是因感染人乳头瘤(HPV)所致,接种疫苗可有效预防宫颈癌。
戴秀英表示,世界卫生组织于2020年底发布《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首次承诺消除一种癌症。我国将全力支持世卫组织的《全球战略》,提出到2030年需实现以下三项目标:90%的女孩在15岁之前完成HPV(人乳头瘤)疫苗接种;70%的妇女在35岁和45岁之前接受高效检测方法筛查;90%确诊宫颈疾病的妇女得到治疗。将与193个国家携手通过明确疫苗接种、筛查和治疗等防治路径,推动全球实现消除宫颈癌的目标。《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概述了消除宫颈癌的三个关键措施:疫苗接种、筛查和治疗。到2050年,成功实施这三项措施可以减少40%以上的新发病例和500万相关死亡。宫颈癌发病率在我国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二位,仅次于乳腺癌。
当前,我国在宫颈癌防治中面临诸多挑战:人口基数大,适龄接种人口众多;HPV疫苗的供需仍存在缺口,疫苗供应保障机制亟待加强;HPV疫苗还没有纳入国家免疫规划(NIP);广大农村妇女对宫颈癌防治意识不强,区域经济与卫生水平发展不平衡,预防与治疗条件有限等。?戴秀英说。?重视宫颈癌早期预防,我国就有可能会消除宫颈癌。这样不仅可以挽救一个妇女的生命,更是挽救一个幸福家庭。?戴秀英建议,多数成员国将WHO推荐的10种疫苗纳入NIP,在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循证决策机制下,适时优化调整NIP疫苗种类和免疫程序,尽快将HPV、Hib、PPCV和RotV纳入NIP,助力《?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目标的实现。 主管部门要加快国产人乳头瘤疫苗(HPV)审评审批流程,提高HPV疫苗可及性。通过价格谈判、集中购等方式,推动HPV疫苗供应企业合理制定价格。加强人乳头瘤疫苗(HPV)接种的科学宣传,促进适龄人群接种。探索多种渠道保障贫困地区适龄人群接种。?戴秀英建议,将接种HPV纳入医保,提供部分按比例报销,或由相应的基金资助;针对贫困地区妇女提供免费筛查,接种HPV疫苗优先覆盖贫困家庭适龄妇女,有针对性的精准扶贫,实现我国贫困地区妇女宫颈癌防治关口前移。她表示,应制定符合中国特色的宫颈癌综合防治模式。国家卫健委、药监局、教育部、财政部、妇联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分步实施免疫,逐步提升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率。?
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点任务
如果说,过往对置业的考量标准大多是产品层面,那么2020年后,“健康”将成为新的焦点。
对于一座城市来说,医疗配套并不像商业圈一样分布广泛,医疗一直是城市的抢手,如果居住区附近拥有完善的医疗配套,那生活中就多了诸多便利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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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金海湖新区,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康养中心建设如火如荼,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毕节市公共卫生中心、济民医院……权威医疗争相入驻,好信息频频传来。上周日( 1 0月18日),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正式搬迁金海湖新院区,更是标志着新区医疗集群格局已逐步成型。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正式搬迁金海湖新院区
2020年10月18日上午8点30分,伴随着“大家小心点搬运,小心碰撞,注意安全”等提示语,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搬家工作”正式开始,金海湖新院区正式迎来她的“新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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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医院信息管理科已于8月27日提前搬到新院区驻点办公,提前谋划金海湖院区信息化建设工作,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进行信息化建设。日前,信息系统已基本满足医院运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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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新气象,全新的硬件设施,将为医院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未来,随着各科室搬迁工作的陆续完成,医院在诊疗环境、服务功能、服务水平方面将有一个新的跨越。也必将助力金海湖新区医疗服务体系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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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配的医疗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是经毕节市人民研究决定的,由原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毕节市儿童医院、毕节市妇产医院三大医疗机构整合而成的甲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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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投入4.26亿打造,将搭建妇幼保健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住院楼等中心,及宫颈癌筛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30多个科室,床位96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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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越的医疗环境
高配的医疗,必然会匹配高标准的设计规划。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总占地面积128亩,规划有4层(地下2层)妇幼保健院、6层(地下1层)妇产医技楼、12层(地下1层)住院综合楼及6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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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按甲等标准进行建设,规划之初便注重环境打造。择址金海湖湿地公园侧,景色宜人、空气清新。在这里,大家将会享受到环境更美的医疗体验,和更加专业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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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捷的交通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位于金海湖新区双山组团西南部瓦厂村,顺西北方向经营盘山公园,紧邻商业区和居住区。随着新区境内骨干路网基本形成,机场、铁路、公路等交通布局日趋完善,对于生活在新区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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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医院距离 金海锦院 仅相隔一个金海湖湿地公园,双纵四路、文渊大道等便捷串联项目与医院,可以近距离享受到医院的便利,与健康为伴,为品质人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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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健康”成为时代主题,金海锦院把握人居潮流,不止近享新毕节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疗保障,更是雄踞毕节医疗新核芯区,拥享第一人民医院、济民医院等多重权威医疗配套,让您享受到健康常伴的安居体验。
| 鸟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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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双山北路(双纵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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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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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地址: 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双山北路(双纵四路)
楼盘电话: 4008180066 转 070377
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文件内容
(一)发展前沿技术,引领医学发展。
把握科技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以生物、信息、材料、工程、纳米等前沿技术发展为先导,加强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大力推进前沿技术向医学应用的转化,努力在国际医学科技前沿领域占据一席之地,引领医学科技发展。
发展重点:
1.“组学”技术。发展基因组、转录组、蛋白质组、代谢组、表观遗传组、结构基因组等各类组学技术,加快新一代测序技术、高通量样品分析技术、微量样品提取和放大技术、海量数据分析技术等发展,促进组学技术在疾病防控和临床诊治中的应用。
2.系统生物学技术。发展医学信息学、生物信息学和计算生物学技术,研发高通量生物医学数据分析与文本挖掘技术,建设支持基因组结构变异与疾病致病相关性分析、表观基因组和重大疾病分子分型等研究的大型生物医学数据融合分析平台。
3.纳米医学技术。研究纳米医学材料、药物靶向传递的纳米载体、纳米生物器件、纳米诊断试剂等核心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展纳米医学产品的生物效应机制及安全性评价研究。
4.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技术。研究胚胎干细胞、成体干细胞、诱导多能干细胞(iPS)等干细胞的分化发育技术,以及分离鉴定、扩增、识别、植入人体、免疫排斥等干细胞治疗关键技术;研究组织工程医疗产品构建及保存等再生医学关键技术。
5.医学工程技术。发展新型电磁功能检测分析技术、高分辨率医学成像技术、分子生物医学诊断技术、医用植入/介入体技术,基于多模态融合影像介导的个体化手术规划、导航、定位技术等,以及将现代科学与传统医学理论结合的中医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等。
(二)重视基础研究,解决科学问题。
以解决人体健康和疾病防治的关键科学问题为目标,研究和阐明生命过程本质,探索疾病发生与发展规律,深入揭示传统医学对生命和疾病认识的理论基础和科学内涵,力争在生命活动的生理与病理过程、疾病的发生发展机理及其防治的基础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突破,为疾病防治和健康促进提供理论和技术基础。
发展重点:
1.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基础研究。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代谢性疾病、精神神经疾病以及免疫性疾病等慢性疾病防、诊、治的基础研究,阐明病因和病情转归规律,研究发病过程的分子和细胞机制等。
2.传染性疾病的基础研究。研究传染病流行特征、发病机制、诊断治疗及疫苗和药物研发的基础科学问题,发展传染病监测、预警、预防、诊断和治疗的新策略。
3.个体发育的基础研究。研究基因表达的时空特异性调控机制,个体发育和再生过程中所发生的细胞分裂、迁移、凋亡等生命现象的机制,发育的时程性调控机制,利用模式生物和动物模型重演与验证个体遗传发育机制,婴幼儿智力发育和体质生理机能发展的分子机制等。
4.衰老和衰老相关疾病的基础研究。研究衰老的控制机理及分子调控机制;衰老与代谢异常和生物节律的关系;生殖衰老与更年期综合征的防治的基础研究;衰老与心脏病、肿瘤、退行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发生的关系。
5.脑科学与认知科学基础研究。研究脑功能的细胞和分子机理,脑重大疾病的发生、发展机理,脑发育、可塑性与人类智力的关系,学习记忆和思维等脑高级认知功能的过程及其神经基础,脑信息表达与脑式信息处理系统,人脑与计算机对话等。
6.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基础研究。研究自然环境中生物、化学和物理因素等有害因素对人类机体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明确相关因素的早期生物效应和与疾病发生发展的关系,研究环境相关疾病的生物标志物等,发展环境相关疾病的预警体系。
7.生育与生殖健康的基础研究。研究生殖及其调控规律;避孕药、导向药物、可生物降解药物缓释系统、抗早早孕药和止孕药等基础研究;免疫避孕的基础研究;出生缺陷的基础研究等。
8.灾害医学的基础研究。针对地震、台风、洪灾等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放射性污染和武装冲突等人为伤害,开展创伤对机体的作用机制以及机体对外伤的病理生理反应和适应机制研究;灾害引起的精神应激机制及防治基础研究;急救医学技能和设备的基础研究等。
9.中医药的基础研究。开展藏象、气血、津液、气化等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开展中药道地性和中药药性的科学内涵研究;开展方剂组成、组分、成分、配伍及配比的深化研究,揭示方剂配伍理论的科学内涵;结合临床深化传统经方的基础研究;开展经络基础理论、经络功能相关理论及针灸作用机理的研究;开展中医病证与理法方药的基础研究。
10.其他。新药创制相关基础研究;营养、肥胖、生活方式等所致疾病的机理和防治研究;医药健康相关新方法、新技术、新概念的基础研究等。
(三)加强预防研究,降低患病风险。
落实“预防为主”的战略方针,综合分析生物、环境、心理、社会、行为等多因素对健康的影响,重点发展疾病的风险评估、早期筛查、预测预警及综合干预技术,加快推进健康测量和健康管理等技术研究,使疾病危险因素的预防控制窗口前移,实现由“治已病”向“治未病”的转变,有效降低疾病的患病风险与发生率。
发展重点:
1.疾病的流行病学研究。建立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代谢性疾病、精神神经疾病等重点疾病大型队列和基于社区人群的大型队列,系统监测我国重点疾病发生率和疾病谱的变化情况,探索疾病的病因及流行规律,为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提供依据。
2.健康相关危险因素和风险评估研究。重点研究环境化学污染物健康危害监控和现场检测技术;空气和水污染评价技术;气候变化对健康危害的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现场检测和高通量检测方法;粉尘、放射性物质、毒物、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技术;地方高发疾病相关危险因素等。
3.疾病筛查与预测预警研究。重点加强慢病监测预警及管理,遗传易感生物标志物筛选和鉴定等研究,加快发展高通量、快速、灵敏、特异、经济的疾病筛查与预测预警技术,提高重大疾病的早期发现能力。
4.疾病早期干预技术研究。加强营养、环境、心理、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等高危因素综合干预和新的防治措施研究,在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制定和优化重点疾病预防方案,促进有效的防治措施在不同区域的推广和应用。
5.生育和优生优育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研究,综合开展孕前、孕产期和婴幼儿期的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以及早期干预等关键技术研究,优化完善适合中国人群的出生缺陷预防整体技术方案;加强安全、高效、易用的避孕节育新技术、不孕不育防治新技术等研究,建立生育技术评价平台,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6.健康测量及健康管理技术。重点发展健康数据集、个体健康评估、急重和慢人监测等技术,开展中国人群健康指标和常用检验指标、整体多维度健康测评、低负荷/动态连续人体参数测量及健康状态辨识与调控技术等研究;加快构建基于个人健康档案的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基于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全民健康数据管理系统和个人健康服务平台。
7.亚健康评价与干预研究。开展我国亚健康人群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建立亚健康状态参考诊断标准,进行亚健康分型分类;研究亚健康发生发展规律;综合利用药物疗法及非药物疗法,进行亚健康干预策略研究,防止亚健康状态向疾病状态发展。
(四)突出临床转化,提高诊疗水平。
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消化系统疾病、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神经精神疾病、老年退行性疾病、自身免疫病、血液病、传染病以及口腔、耳鼻喉、眼、皮肤等各科疾病以及罕见病,突出临床医学特点,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诊疗优势,优化临床研究模式,大力推动转化医学发展,开发一批急需突破的临床诊疗关键技术,在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形成一批诊疗技术规范,积极推进数字化医疗及建立区域医疗服务协同模式,有效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优化医疗服务模式。
发展重点:
1.新型诊疗技术研究。重点开展分子诊断、免疫诊断、影像诊断、生物治疗、微创治疗、介入治疗、物理治疗等新型诊疗技术研究,创新临床诊疗技术方法,提高临床诊疗技术水平。
2.适宜技术研究。面向农村和社区,研究筛选一批适合基层应用的安全、有效、经济、适用的卫生、中医、计生和数字化医疗技术,并建立有效的推广应用模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规范化诊疗方案研究。以循证医学研究结果为依据,建立科学评价医疗技术的体系和方法,研究规范化诊疗方案及诊疗路径,为疾病分级分类救治提供科学依据,规范医疗行为,提高诊疗服务水平。
4.个体化诊疗技术研究。发展个体化诊疗技术,建立重点疾病的分子分型标准,根据个体差异研究制定个体化诊疗方案;发挥中医个体化诊疗的传统优势,加强方法学研究和临床评价,提高中医辨证论治的能力和水平。
5.数字化医疗技术研究。以医疗信息标准化为基础,重点发展医疗信息集成与融合、电子病历、临床信息决策支持、个人健康信息管理与监控等技术,加强数据集成、信息集成、知识集成和服务集成,促进不同层级医院的整合服务和区域协同,优化医疗配置和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助推医改实施。
6.中医药(民族医药)诊疗技术研究。加强名老中医和民族医的学术传承、经验整理以及中医(民族医)古籍文献的数字化保藏、文献挖掘;强化中医临床评价体系建设,加强中医(民族医)及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的临床研究,提高诊疗效果;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适宜技术的研究和筛选,促进推广应用。
(五)强化保健康复,服务全民健康。
围绕保健康复需求,重点突破老龄人口保健的健康、养护、心理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高残疾人及慢康复期患者的生存质量,针对公众关注的健康问题开展公众健康普及技术研究,服务于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发展重点:
1.老年人保健。加强老年人群健康状态与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老年重要器官功能维护方法与技术,老年人健康监测及管理,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老年人临终关怀技术支持,老年人适用的康复辅具等研究与推广;发挥中医药优势,开展中医老年医学研究。
2.妇女儿童保健。开展妇女生殖保健监测研究,以及乳腺癌、宫颈癌、生殖系统感染等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疾病防治技术推广研究,预防和减**女常见多发病;加强新生儿窒息、儿童肺炎、腹泻等婴幼儿重症疾病的防治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加强儿童心理健康研究;加强儿童营养缺乏的监测与干预技术研究。
3.残疾人及慢病患者康复。用运动、视觉、交流等功能代偿技术提升残疾人康复水平,在加强急性治疗与控制期康复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慢恢复期康复治疗能力,中医康复作用机制及适宜技术推广。
4.公众健康普及技术。系统筛选和整理健康知识和防病技术,重点发展疾病防治普及技术、健康生活数字化传播和普及技术、科学合理用药普及技术等,建立全民健康网站,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实现从被动医疗向主动健康的转变。
(六)关注公共卫生,构筑安全屏障。
加强重大传染病、新发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提高创伤救治水平,完善科技应急机制,提升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的医学救援能力,有效应对重大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和生物安全等公共卫生安全问题,提高防控和应急能力,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屏障。
发展重点:
1.传染病防控。重点围绕艾滋病、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开展检测诊断、监测预警、疫苗研发和临床救治等关键技术研究,有效降低艾滋病、性肝炎、结核病的新发感染率和病死率,显著提升重大传染病的应急处置和综合防控能力;同时,开展新发突发传染病、热带病、病、手足口病等其他重要传染病防治研究。
2.医学应急救援。完善医学应急救援链,加强技术储备,建立突发医学应急处置体系,重视对灾后幸存人员的心理评估和干预研究,提高突发医学应急处置和创伤救治水平。
3.战创伤救治。开展军事医学特色的武器损伤防治、战伤救治,野战输血、训练伤防治等研究;开展交通事故伤的救治对策研究;开发新型紧急救治器械。
4.公共卫生安全保障。针对食品安全和营养卫生、环境危害和职业卫生、生物安全、药品安全等问题开展相关研究,有效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降低职业危害,减少药品安全发生,保障生物安全。
(七)推动健康产业,促进经济发展。
以重大新药、医疗器械、中药现代化为核心,发展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大健康产业,提高中高端医疗产品的国产化能力,提升产业规模和技术竞争力,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为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提业支撑。
发展重点:
1.新药研发。针对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和培育发展医药产业的需要,突破一批药物创制关键技术和生产工艺,研制30个创新药物,改造200个左右药物大品种,完善新药创制与中药现代化技术平台,建设一批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药物创新体系,增强医药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同时,加强药品临床试验研究,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重视孤儿药及婴幼儿用药的开发,满足公众用药需求和保障药品安全。
2.医疗器械研发。研究临床应用需求量大、应用面广的我国急需紧缺的中高端诊断、治疗类医疗器械;大力推进应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高性价比医疗器械的开发,提高智能化程度、技术稳定性和产品可靠性;研发便于操作使用的适于家庭或个人自我保健、功能康复和替代的医疗器械产品;结合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等现场救援需求,研发应急救援装备。
3.中药现代化。围绕中药、质量控制、药效评价、安全性评价与不良反应监测、新型制剂、临床疗效评价、生产过程控制等环节进行关键技术研究;进行GAP种植基地技术优化升级及规模化推广,开展珍稀濒危中药的培育研究和替代品研究,加强新型中药饮片研究以及中药新剂型和新工艺的研究,确保中药可持续发展;开展疗效确切的传统及名优中成药的“二次开发”,重点加强疗效确切、作用机理相对明确的现代中药研发等。
4.新型健康产品开发。加强功能性食品、保健品和以中医养生保健理论及诊疗技术为基础的新型健康产品的研究,为公众健康水平的提高提供一批健康产品。
(八)完善条件平台,支撑医学发展。
根据医学科技发展需要,系统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集成医学领域的科技,打造布局合理并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医学交叉科学研究中心、临床协同研究网络等科技支撑体系,建立完善涵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等全过程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医学科技开放共享,实现我国医学研究的大尺度整合集成,推动医学科技快速发展,为催生医学科技领域的重大研究成果奠定基础。
发展重点:
1.新型医学研究中心。依托优势医院建设一批临床/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强化临床医学研究,促进基础医学与临床研究的双向交流与互动,加快前沿技术和基础医学研究成果向临床应用的转化,提高诊疗技术水平;依托科研机构及大学建设一批医学交叉科学研究中心,包括系统生物医学研究中心、生物医学工程研究中心、环境健康研究中心等,促进交叉学科发展,为我国的医学科技事业的长远发展与重点突破提供支撑。
2.临床协同研究网络。进一步加大我国医学研究的整合力度,依托临床研究基地,打造一批跨学科、跨地域的专科临床协同研究网络体系,集中优势力量,加强顶层设计,优化研究流程,建立形成重大疾病防治研究的新型协同攻关和持续推进机制;通过临床协同研究网络体系,系统建设临床样本库、疾病注册登记共享平台,以及临床研究数据和知识管理中心,加强医学和诊治信息的集成、整合、共享、挖掘和分析,建立从疾病发生、发展、诊治、转归到预后的具有我国特色的疾病防治研究库群,实现医学研究大尺度的整合;注重加强医学和循证医学研究平台和能力建设。
3.大型队列研究基地。重点加强以社区人群为基础的预防医学研究基地建设,做好整体布局和系统设计,建设具有化、精细化、组学化、标准化、系统化、信息化和一体化等特征的可持续研究的国家大型队列,建设配套的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并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4.医学科技信息和战略研究平台。整合医学科技及生命科学领域的信息,加强医学科技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强化医学科技信息的加工处理、深入分析和信息产品推送能力,为推动医学科技的创新发展提供信息支撑;加强医学科技战略研究和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鼓励医学科技领域战略研究和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工作的开展及研究机构的建立,建立战略研究和卫生政策研究专家库,前瞻性把握医学科技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提高医学领域宏观战略规划和系统设计能力以及科学决策与高效管理的能力。
5.医学实验动物平台。系统建立丰富的实验动物品系和实验动物基因突变体库;加快发展重大疾病的实验哺乳动物模型,满足疾病机制、药物筛选、临床治疗研究等需要;建立起国内模型动物的保种基地,实现实验动物和模型动物的保种及规模化供应。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精神,以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核心,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保持医改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保持医改良好势头,为实现“十二五”阶段性改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1.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学生、学龄前儿童和新生儿参保管理工作。继续推进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体参保工作。(人力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2.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1)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达到300元左右。(财政部、卫生部、人力社会保障部负责)
(2)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探索通过个人账户调整等方式逐步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人力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3.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1)积极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统筹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加强付费总额控制,建立医疗保险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制定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与付费标准相挂钩。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通过谈判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结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个人负担的控制办法。逐步将医疗机构总费用和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控制情况,以及医疗服务质量列入医保评价体系。(人力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2)完善差别支付机制,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将符合条件的私人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人力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3)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完善监控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实时监控系统,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建立联合反欺诈机制,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人力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4.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1)加大救助资金投入,筑牢医疗保障底线。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提高救助水平,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稳步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进一步提高。(民政部、财政部负责)
(2)研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出资、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解决无费用负担能力和无主病人发生的应急医疗救治费用。抓紧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5.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
(1)研究制定重特大疾病保障办法,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做好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的衔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保监会、民政部负责)
(2)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染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负责)
6.提高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水平。
(1)积极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加快推进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制度内跨区域转移接续,加强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人力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2)加强医保基金收支管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坚持当年收支平衡原则,结余过多的结合实际重点提高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水平,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职工医保结余过多的地方要取有效办法把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人力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分别负责)
(3)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管理职能和经办,完善基本医保管理和经办运行机制。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负责)
(4)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卫生部、人力社会保障部、保监会负责)
7.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业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制定落实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发展改革委、保监会、财政部负责)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8.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1)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巩固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落实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和医保支付政策。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同步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和支持政策。对非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地可结合实际,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社会保障部负责)
(2)规范基本药物购机制。全面落实《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坚持招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政策。完善基本药物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基本药物中的独家品种、经多次集中购价格基本稳定且市场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探索建立短缺药品监测机制,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紧缺品种可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建立省级基本药物集中购使用管理信息系统,落实集中付款和供应配送政策,提高及时配送率。(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3)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认真总结各地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研究调整优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更好地适应群众基本用药需求。逐步规范基本药物剂型、规格和包装。规范地方增补基本药物,增补药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卫生部、人力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4)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继续提高基本药物质量标准,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电子监管,提高对基本药物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监管能力。(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9.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1)建立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中央财政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后对地方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并纳入预算安排。地方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实行先预拨后结算。全面落实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人力社会保障部负责)
(2)深化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自主权,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重点选聘好院长并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中央编办、卫生部、人力社会保障部负责)
(3)完善绩效分配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要按时足额发放绩效工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用于改善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人力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负责)
(4)加快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认真细致做好债务核实和锁定工作,多渠道筹集并落实化债资金,按时完成债务剥离和债务化解工作,坚决制止发生新债。(财政部、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10.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1)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加大支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的力度。(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负责)
(2)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统一技术信息标准,实现与基本医保等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化水平。(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人力社会保障部负责)
(3)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继续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和基层部队招收5000名以上定向免费医学生,安排1.5万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2万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完善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力争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支持100个左右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中央财政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岗培训,重点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促进基本药物使用等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共培训62万人次。(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负责)
(4)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负责)
11.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1)取公建民营、补助等多种方式,对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给予扶持。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落实乡村医生的多渠道补偿、养老政策。(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社会保障部负责)
(2)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取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确保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乡村医生。(卫生部、财政部负责)
(3)加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行业管理,重点强化服务行为监管。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卫生部、发展改革委、人力社会保障部负责)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具体模式。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12.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改革补偿机制。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增加的投入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地方财政要按实际情况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社会保障部负责)
(2)调整医药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负责)
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购,积极推进药品带量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购,压缩中间环节和费用,着力降低虚高价格。(卫生部、监察部负责)
(3)发挥医保的补偿和监管作用。同步推进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通过购买服务对医疗机构给予及时合理补偿,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核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指标,控制或降低群众个人负担。(卫生部、人力社会保障部分别负责)
(4)落实办医责任。落实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负责)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负责)
(5)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经营管理和用人自主权。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等权力由办医主体或理事会行使。(卫生部、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负责)
建立完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卫生部、人力社会保障部负责)
(6)完善医院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薪酬由办医主体或授权理事会确定。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卫生部、人力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
13.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尽快形成改革的基本路子。研究探索取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等多种形式确定办医机构,履行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根据改革需要,在绩效工资分配、定价、药品购等方面给予试点地区一定自主权。(卫生部、发展改革委、人力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国资委负责)
14.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
(1)各地要尽快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发展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细化并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支持举办发展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卫生等有关部门要限期清理修改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优质医疗、社会慈善力量、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举办医疗机构,对举办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扩大境外资本独资举办医疗机构试点范围。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开办诊所。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予以补助。积极发展医疗服务业,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和康复医疗机构发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商务部、人力社会保障部负责)
(2)鼓励公立医院丰富的地区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负责)
15.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1)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医疗服务流程,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推广优质护理,倡导志愿者服务。(卫生部负责)
(2)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加强质量控制。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活动。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检验对社会开放,检查设备和技术人员应当符合法定要求或具备法定资格,实现检查结果互认。(卫生部负责)
16.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
加强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每个县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提高县域内就诊率,降低县外转出率。启动实施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巩固深化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安排6000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医院进修学习,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卫生部、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人力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
(四)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7.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1)继续做好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6500万、1800万。将排查发现的所有重性患者纳入管理范围。加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提高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卫生部、财政部负责)
(2)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好传染病、慢、职业病、重性、重大地方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继续支持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18.推进医疗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
(1)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明确省、市、县卫生配置标准,新增医疗卫生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2)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薄弱环节建设,支持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省级儿童专科医院和市、县级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启动边远地区地市级综合医院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管理、诊疗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负责)
19.创新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制度。
(1)加大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师、儿科医师,以及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院和医保管理人员等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出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卫生部、教育部、人力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
(2)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各地要出台医师多点执业实施细则,鼓励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员申请多个地点执业,完善执业医师注册、备案、考核、评价、监管政策,建立医师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医疗执业保险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卫生部负责)
20.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
(1)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选取临床使用量较大的药品,依据主导企业成本,参考药品集中购价格和零售药店销售价等市场交易价格制定最高零售指导价格。完善进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发展改革委负责)
(2)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规范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并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3)完善药品质量标准,提高仿制药质量水平。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并发布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严厉查处制售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以及买卖税票、发布虚药品广告等违法违规活动。(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21.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制。
(1)加强医疗费用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卫生部、人力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2)加生全行业监管。研究建立科学的医疗机构分类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加强处方点评和药品使用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和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药品招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医疗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卫生部、人力社会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目标责任制。
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签定责任书。各省(区、市)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医改工作负总责,分管常务工作和卫生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形成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强有力实施机制。各有关部门、各省(区、市)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2012年5月1日前完成各项任务分解,作出具体安排。
(二)强化财力保障措施。
各级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年度医改任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在安排年度卫生投入预算时,要切实落实“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各省(区、市)2012年医改投入要明显高于2011年。要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各级财政部门在向汇报预决算草案时要就卫生投入情况进行专门说明。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将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绩效作为医改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绩效考核。
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实行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全年评估的绩效考核机制。要继续加强定期督导,及时发现医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并督促地方进行整改。要加强分类指导,取分片包干、蹲点督促和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强化组织实施。院办公厅将对医改任务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健全部门、地方医改宣传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取贴近群众、深入基层的方式展示改革成效、扩大宣传效果。要及时发布医改进展情况,完善舆情核实机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心的问题。要调动各方参与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医务人员主力军作用,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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